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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教授讲述“新一轮”司法改革的中期评估
来源:新闻中心
日期:2011-04-06
作者:王竹萌
编辑:毛赟美

新闻中心讯王竹萌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徐昕教授为中青学子带来了一场题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中期评估》的讲座。

讲座分为三个部分:中国司法改革的两种表达新一轮司法改革的中期评估、未来司法改革的方向及改革方法。

徐昕教授对新一轮司法改革进行了详细的评析,认为近年的司法改革工作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在已经完成了计划的四分之三的司法改革工作中,我们也应该理性看待司法改革工作的成就。例如,2009年和2010年来我国部分司法改革工作力度较大,比如,政法经费保障体制的改革、强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便民等举措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地方的司法运作,减少了司法地方化现象;随着案例指导制的推行也开始重视判例的作用。但是,在总体上,中国的司法改革仍然进展缓慢,目前绝大部分改革措施只是司法工作机制的调整,甚至只是工作方法的改变,并未触及到司法体制的行政化、地方化、官僚化等根本性弊端,因此部分改革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一些改革措施根本不能贯彻到实践中来。

对司法改革的发展前景,徐昕教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我们应该树立足够的信心,要坚信司法工作走向更加法治化、民主化的趋势是不会改变的。“在当今的转型社会,我国的司法改革现在正面临着一个承上启下的局面,司法改革工作正过渡到更加适合我国的法治运转方式上去。”
   
法律系王莉君副教授对徐昕教授的讲座进行了评论。她说,徐昕教授作为一名诉讼法学家,同时又以一名法理学家的理性思维向大家客观评判了司法改革的发展现状,充分体现了徐昕教授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针对本次讲座的主题,王莉君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作为司法改革适格主体的司法部门,既是改革对象又是改革推动者,这就导致司法改革缺乏动力,也没有能力去深入司法改革工作,这也是司法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讨论对象。王莉君也表达了对于未来司法改革的希望,她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司法改革的动力一定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