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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费证》家族又添新丁
来源:“触摸团史”微信公众号
日期:2022-02-14
作者:李明龙
编辑:李鹏飞

   

   

  翻出这份《团员缴纳团费表》,兴奋不已,《团费证》家族又增新丁,也为年味渐浓再添喜气。

   

   

  粗略一看,《团员缴纳团费表》前后两面磨损严重,且中间折痕明显,几乎断裂,四周多处破损,品相最多打个六七品吧,其重要史料价值,贵在增添了一个《团费证》新品种。

  《团员缴纳团费表》展开情况下,尺寸相当于64开,所用纸张为80克胶版纸,正反单色铅印,版式简单,纯纯的表格式设计,因纸张质量一般,加之磨损较大,墨色不是太清晰。

  这是上世纪50年代初期,由青年团黑龙江农专委员会组织部印制的。“黑龙江农专”,是指黑龙江农业专科学校,其前身是中共中央西满分局创建的黑龙江省农业干部学校,创办于1948年,1950年改名为黑龙江农业专科学校,1956年更名为北安农学院。1958年4月,又与长春畜牧兽医大学、长春农学院筹备处等合并成立长春农学院。1959年3月,长春农业机械化专科学校并入,同年6月,再次更名为吉林农业大学。

   

  《团员缴纳团费表》是专科总支第四支部郑耀珍同学的,由于表格设计中略有缺憾,少了专业及班级信息,当然,该校师生们知道第四支部是指哪个专业、哪个班级。

   

   

  表中所印使用时间是1953年1—12月,交费栏显示的首笔团费是从1952年12月交起的,正好全年12个月交完(每月1000元,系使用第一套人民币时的数额,相当于现在的0.1元),但最后一笔团费缴纳时间却是12月份,似乎不太正常。遂一笔笔进行核对,发现没有4月的,5月交了2次,其中,一笔是5月1日交的,一笔是5月30日交的,显然,5月1日交的,正是4月份应缴的团费。

  继续往下看,终于看出“奥秘”,原来,当时的团费是可以提前1个月份来交的,并非只能在当月缴纳。如此来看,郑耀珍1952年12月29日所交的首笔团费,其实就是1953年1月应缴的团费,而最后两笔团费属于11月和12月,都是在当月首日“第一时间”所交。

   

  《团员缴纳团费表》最后,附有缴纳要求和使用说明,第一条规定“每月廿五日至下月四日自动向组织委员缴纳团费”。果然,提前缴纳团费,是有明文规定的。

  第二条规定“不得遗失,用完后应交回原支部保存”;第三条规定“团员关系转出时,应将本表同时转出”;第四条规定“本表只作缴纳团费登记之用,不作其他任何证件”。后三条规定的要求,与各种《团费证》所附说明大同小异。

   

  《团员缴纳团费表》正页右下角有“0079”编号,这意味着此表是个人档案材料中的一件,随着档案材料的流失而流失出来。

(本文转载自:“触摸团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