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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二十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法治保障
来源:法治参考
日期:2022-12-29
作者:王建敏
编辑:梅轶竹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法治保障

王建敏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在我们党的代表大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法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依托和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十年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开创新局面。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出发,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加以推进。鲜明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第二,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勾勒全面依法治国的施工表、路线图,构建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四梁八柱”,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更加清晰。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牢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民法典等法律,修改立法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全方位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经过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

  第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实施130项改革任务,推动法院工作很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实行法官员额制、立案登记制、巡回审判机制等;相继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国际商事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等,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更加适应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司法为民成色更足、底色更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5年来,截至今年10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万多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有力推进,在维护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第五,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追求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利放在突出位置,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社会  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更加健全。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在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新征程仍需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等方面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以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第一,应做到有法可依,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这就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的法律体系。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确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就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把党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落实落地落细;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就要完善分配领域、财税领域、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立法,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避免两极分化。在当前,关键是突出立法的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一方面,要突出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立法重点。另一方面,要注重在立法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努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第二,应做到有法必依,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有了法律之后,就要有法必依。政府是执法主体,政府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在理念上,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把政府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二是在体制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三是在工作上,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推进执法智能化建设,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四是在监督上,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应做到执法必严,严格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其次,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最后,要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活动的各环节、全过程都在有效的监督下进行,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第四,应做到全民守法,筑牢法治国家的基础。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这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方面,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提升全民普法效果,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特别是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另一方面,推动全社会践行法治。要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市域治理创新,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中央团校中国青少年信息资料中心主任,共青团中央青运史档案馆教授)

(转自《法治参考 2022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