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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团校关于举行2025年度公开招聘面试的通知
日期:2025-04-10

根据团中央所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相关安排,我校将于近期举行公开招聘面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如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1.时间地点

各岗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等信息,将由工作人员后续另行点对点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包括试讲和问答两个环节,注重考察政治能力。试讲侧重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现场问答侧重考察基础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参加心理素质线上测评。

三、注意事项

1. 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相关信息。接到通知后,如本人自愿放弃面试,须于当日与工作人员联系,并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统一样式的书面放弃声明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报告有关部门。

2. 面试人员在面试当日应按要求提前到候考室报到,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未在指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3. 根据招聘工作要求,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请面试人员在面试当日携带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1)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应聘不限生源岗位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由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未使用过的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且两年择业期内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2)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应聘京内生源岗位的人员须提交的材料有:本人户口页及所在户口簿首页,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由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未使用过的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且两年择业期内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有:本人户口页及所在户口簿首页,本人身份证和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具有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4. 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对外泄露面试试题信息,不得相互交流与面试有关的内容。

四、体检和考察安排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加总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10-88567638

 

附件1:面试人选名单

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央团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面试人选名单.pdf
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