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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03-01
作者:
编辑:刘琦

2011年个人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老师,请务必在3月20日前到北京市地税局网页上自行申报,名单及所得项目数据等已通知各系部经管员。自行申报网址:http://gszxsb.tax861.gov.cn/sbsy.htm往年自行申报过的老师,请持原密码点击进入“持原密码申报”,第一次自行申报的老师,请点击进入“获取密码申报”。申报完成后可点击“申报信息查询”查看申报数据及相关信息。

如若有老师需要财务处代理申报,请老师在经管员处自行核实2011年个人所得相关信息后,于10号前通知财务处。

联系人:杨蕊 联系电话88567371

财务处

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