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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3-06-13
作者:
编辑:刘琦

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2014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按照财政部、中直管理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就2014年预算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各部门预算是学校财务预算的组成部分。预算编制按照全面预算和收支两条线原则,学校财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额纳入财务预算。继续教育学院、轮训部、中国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等独立核算部门的收、支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管理。万年青宾馆、中国青年教育出版社作为学校下属企业,按照学校企管理委员会决议上报。

二、预算内容

(一) 收入预算

事业收入是学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部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2013年实际收入情况及2014年工作计划据实填报。学校新增收费项目参照“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创收分配按照“部门创收分配、奖励管理办法”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收入预算填报内容应包括:收入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数量、预算金额、备注说明(编报数据依据)。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经费预算。

1. 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所有与教学、科研、培训、学生工作、行政、教辅、后勤管理等有关的公务经费支出。

教学院系预算按照人均定额标准核拨。

基本经费预算按照“基本加增长”的原则预算。2014年部门预算参照2013年部门经费项目名称和金额。原则上不增加,增加需要注明理由。每类支出项目按照预算内容、用途、单价标准、金额、备注说明列示。部门的办公经费、其他业务费按定员定额标准核定。

部门预算中包含人员信息、学生信息等。人员信息教学部门应注明在编在岗教师人数和行政人员人数;行政部门应注明级别、主管等岗位情况。

按照学院党委要求,2014年预算将继续坚持压缩行政办公经费,并对预算科目、项目、标准进行论证和调整。各部门应根据适度从紧的方针,在保障教育事业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尽量压缩行政经费,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

各部门收入预算和基本经费支出预算于6月25日前报财务处。

2.项目支出经费预算

项目支出经费预算按《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其中:科研课题类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中央级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项目申报部门应遵循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等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和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有关项目尽可能进行归类合并,并按计划执行的优先级排序。

项目申报详细内容参照项目申报文本。具体格式和要求可咨询各归口管理部门。对以前年度未执行完的项目,到2013年底预计有结余的项目,也应在2014年预算中列示、申报并注明原因。

部门项目申报按要求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1) 固定资产购置类项目报资产处;

(2) 修缮类项目报后勤办公室;

(3) 科研课题类项目报科研处;

(4) 教学体系建设(教改)类项目报教务处、研究生处;

(5) 培训类项目按培训性质分别由轮训部、人事处、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汇总上报;

(6) 信息化建设相关项目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上报财务处;

(7) 如有归口不明确的项目可直接报财务处。

各部门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各归口分管部门汇总并组织论证后,填写项目申报书、编报项目支出预算,于2013年6月25日前报财务处。

各部门预算表注明部门名称、预算年度,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交财务处,并上传电子文档。

部门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表和项目申报文本在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

程立耕  88567621

陈  鹏  88567869   孔献纲  88567080    李晓明  88567262

财务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