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学校部门预算是学校各部门履行职责和学校事业发展的基础。科学合理的预算是强化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保障。按照财政部、中直管理局有关通知要求, 2015年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学校部门预算编制继续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学校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完善预算分配机制;科学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学校各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测算。支出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支出安排要体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事的方针;人员经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社保的有关政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国家和单位规定的支出标准测算;其他资本性支出考虑按照新增资产经费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有效制衡流程控制。
(二)真实性原则
部门预算收支预测需以经济发展与履行职责的需要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认真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基础数据要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各项收入预算要结合近几年实际取得的收入并考虑增收减收因素测算,不夸大和隐瞒收入。支出要按照规定标准,结合近几年实际支出情况测算,不得虚增或虚列支出;各项收支要符合部门实际情况,测算时要真实可靠,不得提高开支标准预算。
(三)全面预算原则
学校财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额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统一编制预算。编制预算时,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作为整体管理,对各项收入支出的预算编制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
(四)项目管理按照归口管理与项目库管理的原则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直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学校项目实行归口管理。项目立项实行评审机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学校项目库,排序后根据资金总体情况安排项目。学校项目的申报、预算批复、执行、绩效考核等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实施。
三、预算内容
(一)收入预算
事业收入是学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部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2014年实际收入情况及2015年工作计划据实填报。
收入包括: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场租收入、培训费收入、房租收入及其他收入。
学校新增收费项目参照《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创收分配按照《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部门创收分配、奖励管理办法》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收入预算填报内容应包括:收入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预算金额、备注说明(编报数据依据)。
(二)支出预算
按照学院党委要求,2015年预算将继续坚持压缩行政办公经费,并对预算科目、项目、标准进行论证和调整。各部门应根据适度从紧的方针,在保障教育事业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尽量压缩行政经费,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经费预算。
1. 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所有与教学、科研、培训、学生工作、行政、教辅、后勤管理等有关的公务经费支出。
教学院系预算按照人均定额标准核拨。
基本经费预算按照“基本加增长”的原则预算。2015年部门预算参照2014年部门经费项目名称和金额。原则上不增加,增加需要注明理由,经财务管理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增加。
每类支出项目按照预算内容、用途、单价标准、金额、备注说明列示。
部门的办公经费、其他业务费按定员定额标准核定。
部门预算中包含人员信息、学生信息等。人员信息教学部门应注明在编在岗教师人数和行政人员人数;行政部门应注明级别、主管等岗位情况。
各部门收入预算和基本经费支出预算于6月20日前报财务处。
2.项目支出经费预算
项目支出经费预算按《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其中:科研课题类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中央级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项目申报部门应遵循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等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和申报。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有关项目尽可能进行归类合并,并按计划执行的优先级排序。
项目申报详细内容参照项目申报文本。具体格式和要求可咨询各归口管理部门。对以前年度未执行完的项目,到2014年底预计有结余的项目,也应在2015年预算中列示、申报并注明原因。
部门项目申报按要求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1) 本科教改类项目报教务处
(2) 研究生教改类项目报研究生处;
(3) 科研类项目报科研处;
(4) 办公设备、家具类等购置项目报资产处;
(5) 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类项目报后勤办公室;
(6) 网络信息、软件系统类等项目报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7) 培训类项目按培训性质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中央团校教育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际交流处汇总上报;
(8) 如有归口不明确的项目可直接报财务处。
各部门于2014年6月10日前将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各归口分管部门汇总并组织论证后,填写项目申报书、编报项目支出预算,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财务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本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按财政部文件要求和学校布置要求上报。
各部门预算表注明部门名称、预算年度,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签字,部门盖章后交财务处,并上传电子文档。
部门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表、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文本在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
程立耕 88567621
陈 鹏 88567869 孔献纲 88567080
财务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