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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改善中央高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5-27
作者:
编辑:刘琦

各部门:

学校2015年预算编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应于6月9日前上报。由于时间紧张,请计划申报该项目的部门克服困难,积极准备,于6月3日前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同时上报财务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项目轻重缓急排序汇总,纳入项目库,请于6月4日将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报书报财务处。

2015年该专项优先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完善安防、消防、防雷设施;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改造完善地下管网综合设施;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标志性建筑、古旧建筑抢救性维修;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适当兼顾学校教学实验室改造、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为提高效率,保证进度,确保申报质量,请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好项目论证和申报工作。

上报过程中,如有表格填报问题,请与财务处孔献纲联系。

联系人:    程立耕  88567621

陈  鹏  88567869      孔献纲  88567080

财务处

2014年5月27日

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