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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中直机关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9-02
作者:
编辑:刘琦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定于2014928日举办中直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建议我校会计从业人员以及各部门经管员参加报考。

一、 报考条件

1、 申请参加考试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2、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 考试内容及形式

1、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根据最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所有参考人员,无论是否会计类专业毕业两年以内,都须参加全部三门考试且一次性通过。

2、 考试内容:以财政部200910月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09]10号)为准。

3、 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均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考题为客观题,考生上机操作。

三、 考试时间及地点

1、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928日(星期日)

8:30—9: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9:40—10:4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50—11:50  《会计基础》

2、 考试地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四、 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

五、 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人员95日(周五)前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中直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财务处领取)经本人签字,人事处审核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三张(其中一张贴于《报名表》)。

 

联系人:     财务处  刘琦  88567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