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突击花钱,严禁违规消费,就年底经费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岁末之际是单位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段,请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打“擦边球”,杜绝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违规违纪问题。
二、各部门采购办公用品应本着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出发,特别是计划采购的办公用品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单价超过1000元或者批量超过3000元),都须向资产管理处提出采购申请,申请材料中要包含拟采购的办公用品名称、型号、数量、预算金额及经费来源等信息,资产管理处将依据《中直机关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配置价格标准》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批复同意的,资产管理处将组织实施采购或者委托申请部门进行采购。
三、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年底前学校不再受理的采购内容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空调和复印机。对于打印通用耗材和复印纸的采购,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打印用通用耗材、复印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采购的,将不予报销。
四、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管理,合理合规加快支出执行进度,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科研、教改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预算,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及时完成项目结项及报销工作。
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流程和签批手续报销。
纪委 审计监察处 财务处 资产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