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发〔2017〕2号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进行了修订。根据中直管理局的文件精神,现将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