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关于2017年财务结算及报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11-23
作者:
编辑:邓雪娇

各部门:

根据2017财务决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安排,现将年终财务结算及报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财务结算及报销工作

1.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违规消费,杜绝突击花钱,按规定流程和签批手续报销。

2.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部门预算执行工作,认真及时做好2017年财务结算及报销工作。

3. 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督促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推进执行进度,强化绩效考核,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4. 请科研、教改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及时完成项目结项及报销工作。

5.财务处要认真组织安排,做好财务决算和年底报销各项工作。

二、2017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

2017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星期五)。自12月18日起财务处停止对外报销,开始办理年底财务对账、核帐、结账、转账等工作。

三、关于支票领取、借还款、转账等有关事宜

1.需要使用支票的部门请在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领用支票手续,12月15日前办理报销手续。

2.因工作需要向学校借用的款项请于12月15日前报销还款。

3.各部门在学校内部间(后勤集团、万年青宾馆、文印室等)转账支付的费用,请在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转账手续。

4.请各创收部门经费管理员尽快与财务处核对收入情况。联系人:刘琦,联系电话88567048。

四、有关财务管理其他事宜

1.本通知中的各部门含划转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部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财务处负责2017年度预算内报销工作,按照原有审批权限、流程及有关财务管理要求执行。此期间发票抬头统一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划转部门2017年原则上不调整预算,签字权限及负责人原则上按原权限执行。划转部门截止报销日期之后产生的支出,请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财务部门联系。

2.学校各部门12月15日后如有公务支出,无论使用支票、公务卡、现金,均需事先报学校主管领导或财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出,5000元以上(含)支出需报主管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下支出需报财务处审批。支出费用根据学校改革工作安排,在2018年相关部门预算中列支。

3.有关2018年预算工作及报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