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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团校关于开展2023-2025年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3-30
作者:财务处
编辑:trswcm

各部门:

  中直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2025年项目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管财发〔2022〕58号)文件已下发, 按照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开展2023-2025年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1.继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方针。坚持勤俭办事业,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资金用于重点工作。加大项目资金统筹,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已入库延续性项目进行评估清理,取消政策目标已实现或不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调整条件形式变化、未达到预期效果或支出标准不可持续的项目;整合投向趋同、交叉或政策碎片化的项目。

  2.做好2023-2025年项目支出规划综合平衡,分年度内项目支出金额控制在2022年项目支出申报数之内。

  3.确因完成中央交办的重大任务、职能及政策重大调整等特殊情况,需新增项目或延续性项目增支超规划申报数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严做好立项、评审、入库等工作。

  4.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要求,对已入库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梳理,保证其与项目实际工作内容及成果的高度关联性。绩效目标和指标应由项目申报部门填报,财务和有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5.项目实行分类归口管理。各部门项目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情况如下:

  (1)教学改革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部;

  (2)科研智库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与智库工作部;

  (3)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运行维护、家具设备购置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总务部;

  (4)网络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校长办公室;

  (5)其他未列项目由部门直接上报财务处。

  6.填报要求: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填报项目申报文本、编报项目支出预算,汇总排序,并协助组织论证项目评审。

  各部门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报财务处。

  纸质版请部门负责同志、经办同志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上报,电子版通过钉钉同时传送。

  编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孔献纲 88567080

  附件:项目申报文本

  中央团校财务处

  2022年3月30日

项目申报文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