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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9-15
作者:财务处
编辑:trswcm

  根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直机关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中管财发[2022]263号)要求,2022年我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继续以网络培训为主要方式。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请会计人员自接到通知日起至11月30日,合理安排时间自行上网学习,积极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分。

  一、参训人员

  我校在岗会计人员(含审计、资产管理、基建投资等岗位会计人员)和持有会计类职称证书的非在岗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可根据本人本年参加各项继续教育学习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指定网校的网站内中直机关继续教育培训设置的课程,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选取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选择的课程数量至少能满足本人学分的要求。满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三条学习内容的可折算学分。

  参加2022年《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且提交竞赛答题成绩单到财务处的会计人员,答题成绩90-100分的,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专业课学分;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专业课学分。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学分计量标准,完成剩下的学分学习。

  三、登录网站

  中直机关继续教育学习网校分别是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和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zzjg.gaodun.com),学员自行选择学习网校,可下载手机或平板电脑适用的APP版本,在网站登录缴纳学费后即可进行学习和考试,进入网站可见具体学习操作流程。

  学习结束后,中直管理局将根据网校提供的我校参训会计人员的学习和考试情况,在中直机关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上年未通过考试的人员可参加原网站补考。

  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请于12月1日前将公务卡缴费凭据、发票和培训合格证交到财务处统一报销。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杨蕊

  联系电话:88567371

  财务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