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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团校关于开展2024-2026年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4-14
作者:财务处
编辑:trswcm

各部门:

  中直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2026年项目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管财发〔2023〕72号)文件已下发, 按照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开展2024-2026年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方针。按照财政部关于项目库建设的有关规定,各项目应将政策研究、方案论证和行政决策作为新增预算项目的前置环节,新增项目应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批后入库。对新申请入库项目且财政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事前绩效评估主要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措合规性等方面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分析。

  二、做好2024-2026年项目支出规划综合平衡,分年度内项目支出金额控制在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二上”申报数之内。

  三、确因完成中央交办的重大任务、职能及政策重大调整等特殊情况,需新增项目或延续性项目增支超规划申报数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严做好立项、评审、入库等工作。对当年批准立项的新增项目需进行预算评审,同时2023年原则上选取2021年和2022年未进行评审的延续性项目进行再次评审。

  四、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要求,对已入库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梳理,保证其与项目实际工作内容及成果的高度关联性。绩效目标和指标应由项目申报部门填报,财务和有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五、项目实行分类归口管理。各部门项目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情况如下:

    (一) 教学改革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部;

    (二) 科研智库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与智库工作部;

    (三) 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运行维护、家具设备购置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总务部;

    (四) 网络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校长办公室;

    (五) 其他未列项目由部门直接上报财务处。

  六、填报要求: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填报项目申报文本、编报项目支出预算,汇总排序,并协助组织论证项目评审。

  各部门请于2023年4月25 日前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财务处。

  纸质版请部门负责同志、经办同志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上报,电子版通过钉钉同时传送。

  编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   陈鹏 88567869  孔献纲88567080

  附件:2024-2026年项目储备申报模板

  中央团校财务处

  2023年4月14日

附件:2024-2026年项目储备申报模板[内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