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我校财务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党委书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邦文对财务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会议由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泽民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倪邦文要求:第一,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以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党的自身战斗力,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第二,持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财务自查自纠工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的“六大纪律”的重要内容,财务、资产工作要按规矩办事,能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就是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三,全面落实财务管理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各层级要各负其责,明确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等,明确责任制。第四,要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各职能部门、有关方面要相互配合,履行职责,做好财务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财务、资产监管长效机制。
张泽民传达了团中央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近年来团中央直属单位财经管理问题案例。他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财务自查自纠工作;要精心组织,全面自查,注重细节,财务处做好牵头和技术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积极整改,从技术层面到制度层面全面整改,做好有关资料、问题的收集、整理工作。
根据团中央办公厅通知要求,暑假期间,学校成立了财务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财务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在学校中层干部会上传达了团中央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要求上报了《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统计表》。
会议还具体布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要求9月25日前完成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各牵头部门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