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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将供暖费暗补改明补的建议
来源:
日期:2010-03-01
作者:
编辑:trswcm

代表姓名

李筱陵

所属部门

人事处

问题摘要:要求将供暖费暗补改明补

1、校内人员免费享受供暖和只给有房本的职工报销,人为的将无房户划分在政策之外,有失公平和难以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2、国家政策不完善,学院可以先行于国家。02年起我院就给年轻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深受爱戴和拥护。国家无房按月补政策直到05年才落实。

3、交通补贴尚且出校门就给线,供暖费也应该同理。只要没享受到校内免费供暖,就应该享受到同样的福利,而不是凭本才给报销。

4、明补直接发放更为透明清晰,程序简化,能减轻职能部门的逐一报销手续。

5、希望职能部门尽快考虑明确回复。又一年供暖季开始了。

职能部门答复:《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941520046月修订)第九条、第四款中明确规定:“采暖用户是个人的,由房屋承租人所在单位交纳;房屋承租人无单位的,由房屋承租人个人交纳。”北京市房改管委会对此解释:“取暖费只有“房屋承租人或房改房购房人”的所在单位负担,如果是购置的商品房,现行政策中没有规定,一定要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可由单位自行掌握。”现在北京市及中央在京单位绝大部分执行的政策是个人只要有供暖费的发票无论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或是按成本价租用的公房都可报销。我校天然气自供暖的住户由学校统一支付。

经调研,北京有极个别大学将供暖费暗补改明补,但国家及北京市还没有调整供暖费改策。已将此事报主管院长并列入后勤管理办公室2010年工作议事议程。

负责人签署:孙少森           2009  11 30

主管校领导答复:

请后勤办在2010年就改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形成意见报校长办公室研究。

高延斌      2009 12 16 

代表本人对上述问题处理及答复的意见:

对答复意见表示理解,也较满意,希望能尽早出台新政策。

2009  12  18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工会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