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工会:
为保证2013年度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好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工办发〔2013〕53号),加强送温暖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工会服务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需摸底调查的困难职工有以下两大类:
1、“低保”线以下(含)职工——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2013年本市城镇低保标准即580元的职工(纯农户家庭以各区县农村低保标准为准),其中包括已持有“低保证”和因各种原因尚未办理“低保证”的职工;
2、“低保”边缘职工——指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580元,但不超过2013年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即740元的职工。
二、工作内容
1、各单位工会要迅速将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通知到广大在册职工,按照规定的标准,由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按照市总统一提供的填表说明逐项填写“北京市困难职工档案”表格(困难职工纸质档案),报本单位工会核实审批。
2、各单位工会要通过“三查一访”(查家庭户籍人口、查家庭总收入、查家庭致困原因及未办证原因;入户走访慰问)等方式,深入到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认真核实情况,及时掌握新变化、新问题,严格做到困难职工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审批合格的困难职工,务必将原始纸质档案妥善存档,以备随时抽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职工,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各单位工会在纸质档案填写、整理完成后,要将纸质档案和确认书(加盖公章)于2013年12月6日前上报市教育工会权益部。
三、基本要求
1、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掌握标准、严格把关,特别是对新增困难职工一律要求入户调查走访,既保证全面、细致地了解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的需求和愿望,又要做好核实审查工作,严防做假。
2、要通过摸底调查进一步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
3、通过摸底调查,不仅要摸清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信息,更要深入了解困难职工的思想状况、致困原因及帮扶需求,为开展项目制帮扶救助活动提供基础依据。要下功夫帮助困难职工办理低保证和低收入证,并将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对于每名困难职工未办证的原因要掌握清楚,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对策并付诸实施,通过各级工会的努力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附件:1. 北京市困难职工档案及家庭成员信息表
2. 困难职工档案填表说明及困难职工家庭收入核算的相关要求
3. 2013年北京市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标准
4.《2013年困难职工档案确认书》样式
联系人:李岩岩;联系电话:65243843
北京市教育工会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