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工会:
为保证2015年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学校认真做好困难职工摸底和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范围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850元)的职工家庭,包括以下两类:
1. 低保线以下(含)职工家庭——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含已持有“低保证”和因各种原因未办理“低保证”的职工家庭(2014年本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为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各区县民政部门制定,但不得低于市民政局公布的最低标准560元)。
2. 低保边缘职工家庭——指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超过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850元)的职工家庭。
二、工作内容
1. 将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及时通知到在职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由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困难职工档案(困难职工纸质档案),报本单位工会核实审批。
2. 通过入户走访慰问的方式,深入到每一户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三查一访”(查家庭户籍人口、查家庭收入、查家庭致困原因及未办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的原因;入户走访慰问),认真核实情况,及时掌握新变化、新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审核合格的困难职工,要将原始纸质档案妥善存档,以备随时抽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职工,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具体要求
12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困难职工纸质档案的填写、收集和整理工作,将填写完成的《北京市困难职工档案及家庭成员信息表》和《2014年困难职工档案确认书》报送至市教育工会。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电话确认。
填报后获得审核通过的困难职工将于年底前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救助,因此,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完成填报工作,过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李岩岩
电话:65243843
电子邮箱:liyanyan@bjzgh.org
附件:1. 北京市困难职工档案及家庭成员信息表
2.《2014年困难职工档案确认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