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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9—2010年度第二批校级项目指南
来源:
日期:2011-12-15
作者:
编辑:蒋甫玉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092010年度第二批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00911月)

 

一、指导思想

为服务我校从教学型院校向教学研究型院校的转型目标和“精、特、强”的发展战略,实现科研工作的重点突破与可持续发展,在坚持为学科建设服务、突出学术研究的前沿性和前瞻性以不断提高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的原则下,根据各部系校级科研项目的进展状况,布置实施20092010年度第二批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项目类别及项目经费支持额度

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四类。

重大项目8项,单项经费额度30,000元左右;

重点项目13项,单项经费额度10,000元左右;

一般项目17项,单项经费额度5,000元;

青年教师项目17项,单项经费额度5,000元。

三、项目申报人条件

(一)本批次校级项目面向全校无在研校级项目的教师

(二)重大项目:专任教师中硕士生导师、博士、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满足以上一项条件者即可申报。

(三)重点项目:专任教师中硕士、讲师,满足以上一项条件者即可申报。

(四)校级一般项目:面向专任教师和行政教辅人员。

(五)青年教师项目:35岁(含35岁,截至200912月)以下的教师可以申报。

三、项目指数分配原则

1、青年教师项目和一般项目,按照各部系专任教师数量进行指数分配。

2、重点项目,按照现有学科专业分布及学校确定的重点学科建设方向进行指数分配。

3、重大项目,在兼顾学校确定的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方向的基础上,面向全校具备申报条件的专任教师,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四、项目评审程序

(一)根据我校“五五”规划提出的实行科研项目二级管理制度的要求,青年教师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申报,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前提下,申报人提交立项论证报告,由申报人所在院系的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各院系的科研项目(青年教师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指数属于最高限额。各院系学术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须认真讨论,严格把关。在科研项目的答辩和评审中,各院系学术委员会须有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方为有效。项目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第一轮投票采取简单多数原则;第二轮采取等额投票方式,得票数超过投票人数三分之二者方可批准立项。

(二)行政、教辅岗位人员须结合本职岗位的工作性质申报一般项目,立项论证报告送交科研处,由科研处报送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三)重大项目的申报,其项目论证报告送交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项目申报人参加校学术委员会的答辩和评审。为保证重大项目的立项质量,校学术委员会在对重大项目的答辩和评审中,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第一轮投票采取简单多数原则;第二轮采取等额投票方式,得票数超过投票人数三分之二者方可批准立项。

(四)为鼓励教师按时按质完成科研项目,对于此前按时或提前结项的教师在评审立项方面应予以倾斜。

(五)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最多可以有两次申报机会。项目在项目的评审顺序为:校学术委员会首先进行重大项目的评审立项;之后,各院系学术委员会对其他各类项目进行评审立项。

 五、项目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经院系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青年教师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与院系学术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后,方为正式立项;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重大项目和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与科研处签订项目合同后,方为正式立项。

2、校级科研项目实行二级管理制度。经院系学术委员会评审立项的项目,由各院系负责日常的管理。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立项的项目,由科研处负责管理。

3、重大项目的结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批准。青年教师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由各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后,项目负责人将相关项目成果等报校学术委员会统一进行评审。

六、项目结项要求

(一)重大项目

1、时间:200911月——201112

2、论文要求:E类(含E类)以上期刊论文的科研工作量达到200科研小时。

(二) 重点项目

1、时间:200911月——201012

2、论文要求:E类(含E类)以上期刊论文的科研工作量达到100科研小时,或F类(含F类)以上期刊论文的科研工作量达到125科研小时。

(三)一般项目

1、时间:200911月——201012

2、论文要求:E类(含E类)以上期刊论文的科研工作量达到50科研小时,或 F类期刊论文的科研工作量达到75科研小时。

(四)青年教师项目:

1、时间:200911月——201012

2、论文要求:E类(含E类)以上期刊论文的科研工作量达到50科研小时,或 F类期刊论文的科研工作量达到75科研小时。 

 

附:各院系科研项目指数(最高限额)

 

 

 

 

 

 

附:各院系科研项目指数(最高限额)

 

1、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中心)

一般项目:2

重点项目:1

2、青少年工作系

青年教师项目:1

重点项目:1

3、社会工作学院

青年教师项目:2

一般项目:1

重点项目:1

4、法律系

青年教师项目:2

一般项目:2

重点项目:1

5、经济系

青年教师项目:3

一般项目:2

重点项目:2

6、新闻与传播系

青年教师项目:1

一般项目:1

重点项目:1

7公共管理系

青年教师项目:1

一般项目:1

重点项目:1

8、中国语言文学系

青年教师项目:1

一般项目:2

重点项目:1

9、外国语言文学系

青年教师项目:2

一般项目:2

重点项目:1

10、计算机教学与应用中心

青年教师项目:1

重点项目:1

11、体育教学中心

青年教师项目:1

一般项目:2

重点项目:1

12、行政与教辅部门

青年教师项目:2

一般项目:2

重点项目:1

 

科研处    

200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