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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青运史档案馆

负责收集、整理、保护青运史史料与文物,开展青运史档案资料的编辑、研究和利用工作;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咨询;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承担相应的团干部教育培训授课任务;负责中国青年运动史展览馆(暂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采集、整理和开发相关领域文献信息资料,为教学、科研提供信息服务;管理图书馆、青少年研究信息资料中心及团校系统数字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和网络系统。

 

图书馆使用规则

1、  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入馆。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任何区域吸烟、用火,正确使用电源插头, 离开时注意及时切断电源,提高安全意识。因行为失当造成图书馆损失,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  读者入馆须着装整齐,讲究文明礼貌,遵守公共道德和纪律。

4、  在借阅区域不得大声喧哗、接打手机、谈笑打闹,保持馆内肃静。

5、  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将食品带入图书馆,不乱扔废弃物,不随地吐痰。

6、  爱护书刊报纸等馆藏文献,不得撕、割、涂抹污损,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的,不得私自带出图书馆,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赔偿。

7、  爱护图书馆内的各种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各种设施设备,各种设备一律不外借。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要照价赔偿。

8、  未经批准,不得在馆内任何区域张贴各种通知、宣传海报。

9、  个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防丢失。闭馆后,读者不得在图书馆存放任何个人物品。

10、 图书馆内禁止占座行为。

11、 对违反规定的读者,任何人都有权批评和制止其行为。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2、 馆内各进出口、借阅区域、通道、楼梯等处均安装有摄像头、监测器等安检装置,望各位读者注意自身形象及言行举止。进出图书馆请走监测仪通道。如遇监测仪报警,请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13、 图书馆是读者学习的重要场所,需要大家共同的维持和爱护,尊重工作人员,服从管理。

 

图书馆防火安全规则

1. 遵守各级颁发的防火安全规定,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2. 图书馆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

3. 严禁私人物品堵塞防火安全通道,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 正确使用电源插头,离开时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5. 严禁随意移动或拆卸消防器材。

6.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负责任而引起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图书借还规则

一、借还图书手续

1、读者必须持本人校园卡通过人工或自助设备外借图书。

2、开架区借阅方式:读者可进入四-七层开架外借文献区选图书,借还书手续在借还书总台或自助设备办理。

3、闭架区借阅方式:读者要借阅馆藏地为“地下密集库”的图书,需首先查询馆藏电子图书,如没有电子图书需将书目信息填写在索书单上,交到二层借还书总台处,办理外借手续需1个工作日。请在二层借还书总台指定处还书。

4、办理借书手续时,请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划,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否则还书时出现问题将按本馆相关规则处理。

5、读者可以利用自助借还机自助完成借还过程。按机器提示的操作步骤办理借书手续。外文图书、工具书、特藏图书、现刊、过刊、合订本不能外借。

6、被预约图书还回后,为当前首位预约读者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3天后按顺序转到下一预约读者或归回到书库。

二、外借图书权限

1、教职工可借图书20册,借期60天,续借30天,续借仅限一次;

2、研究生可借图书20册,借期60天,续借30天,续借仅限一次;

3、培训学员可外借图书20册,借期60天,续借30天,续借仅限一次;

4、读者所借出的图书,本馆遇有急需,可随时催还。

三、借阅逾期处理

1、凡有图书超过借阅期限,系统就将自动停止您继续借阅其他图书的权限。限制借阅的天数从逾期开始到实际还书之日;

2、读者应在寒、暑假期间内归还的图书,可延至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超过第一周按逾期处理;

图书馆阅览查询规则

一、开架阅览的使用

1、阅览区内严禁烟火,保持安静,请在进入阅览区域前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手机通话请到室外;

2、读者可携带学习用品进入阅览场所,但各类食品、饮料、雨具等请勿带入阅览区域;

3、请自觉维护阅览区域的正常秩序,不随意搬动室内家具。不用物品占据座位。

4、每位读者每次限取图书不得超过2册,在本阅览区域内阅览,不要将书带出本阅览区,不得擅自将未办外借手续的图书携带出图书馆,否则按窃取图书处理。

二、查询电脑的使用

(一)公共查询电脑使用规则

1、公共查询电脑只供读者上我馆馆藏书目查询系统,查找书刊信息和个人借阅信息。

2、查询过程中,如发现主机、鼠标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二)阅览区域外网查询电脑的使用

1、使用阅览区域内外网查询机者须持本人有效校园卡刷卡上机。

2、上机过程中,如发现主机、鼠标等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3、使用八层阅览区域上外网电脑,免费使用。

4、爱护阅览室设备,读者不得利用计算机做违法及违章操作,严禁查看计算机内安装的各种软件及系统的配置,严禁删、改计算机上的软件和相关数据;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失误,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带来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故意损伤或偷窃计算机器材者,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三、文献自助复印、扫描、打印机的使用

1、图书馆开架阅览区域都设有自助复印、扫描、打印一体机,须持本人有效校园卡刷卡使用,读者须严格按照使用提示操作规程使用一体机。付费方式为:

黑白

A3

0.15元/张

A4

0.1元/张

彩色

A3

2.5元/张

A4

1.5元/张

2读者不得破坏一体机外置设备,更不能私自拆换、挪动电源插头。

3、所有版权书刊只允许复印全书的1/3以内,与本馆文献无关的文件、宣传品不予复印。

4、由于使用不当造成一体机硬件损坏的,由使用者承担责任;违反本规则的读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使用权利。

四、研讨室的使用

1、服务对象:本校正式读者。

2、读者在开放时间内,使用研讨室须到现场或通过图书馆主页办理预约申请,1.5元/小时,按预约时间计费,1.5元为最小计费单位。

3、届时可到图书馆八层服务台处押证件(学生证、校园卡)后方可使用预约场地。

4、读者使用完本室后,须将所有个人物品带走,桌椅归位,同时到服务台刷卡付费,取回所押证件。

5、贵重物品请本人妥善保管。保持肃静,严禁大声喧哗。严禁携带食物和饮料进入本室。严禁在本室吸烟。

6、爱护室内设备,严格按操作要求使用电器,不能私自拆换、挪动电源插头主机等设备,出于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由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

图书馆服务指南

一、图书馆服务时间

服务点名称

馆内位置

开放时间

总借、还图书

四层

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13:30~21:30

自助借还

四层

07:30~22:00

现报刊阅览室

三层

07:30~22:00

文史区

四层

07:30~22:00

政法区

五层

经济区

六层

马哲区

七层

工具书、外文书阅览区

工具书、外文书、赠书、古籍

八层

08:00~17:30

研讨室

视听室

过刊库

地下一层

周五:

13:30~17:30

二、 地下闭架密集库借书

图书范围:大部分2000年前(含2000年)出版的中文图书。

外借方式:检索到的图书馆藏位置显示为“地下密集库”,该种图书为闭架借阅,借阅者在四层借还书总台处索取索书单,读者在填写索书条前,需先查询馆藏电子图书,如没有电子图书再填写索书单,交到四层借还书总台处,最长需要1个工作日到借还书总台索取所借图书。

姓 名    学号(工号) 索书号 馆藏地 时 间 手机号
      A   B  C 临时 (区) 月 日  
书  名:  
三、 研讨室

研讨室:图书馆提供给本校师生小组讨论、小组研修的研讨空间。

使用方法:

预约方式:①网上预约:图书馆主页,选择“中青院图书馆场地网上预约系统”,申请预约者需注册,查询研讨室预约状态,填写申请人信息、预约场地、使用时间等信息,提交申请,再经过图书馆工作人员网上确认后,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段凭校园卡来图书馆使用研讨室。②馆内预约:在图书馆八层工具书、外文书阅览区内开放时间内,申请者到该区域内办理申请预约研讨室手续。

学生2人以上方可预约使用;使用者在所预约时间后的40分钟内还未到,将被自动取消预约;每人每次只能进行一次预约;提前接受2天内的预约。

注意事项:研讨室仅作为本校读者进行学术研讨,学业讨论之用,严禁在室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及其他用途。

四、 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服务:读者在查阅文献信息时遇到问题,可利用电话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设置位置:图书馆各楼层均有。

使用方式:拿起话筒不用拨号,可得到图书馆咨询台工作人员的帮助。

图书馆证件使用规则

一、读者凭校园卡进入图书馆。凡离校者(包括调动工作、毕业、休学、退学等),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离校单到本馆办理证件注销手续。校园卡由校园卡管理中心统一办理,读者遗失校园卡,请在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内进行证件挂失。新生入馆前集体办理。

二、校园卡是读者进馆及借阅馆内图书进行学习活动的唯一有效凭证。读者进馆应随身携带,按规定使用,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证件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如有不良行为,本馆酌情予以处理。

三、进修教师需按以下手续办理图书馆临时校园卡:

1.持院系证明、临时校园卡到图书馆。

2.图书馆分配借书证号,并开具“进修教师开通图书馆借阅功能通知单”。持“进修教师开通图书馆借阅功能通知单”到校园卡管理中心,校园卡管理中心将借阅证号写入临时校园卡,同时,交纳押金300元。

3.持押金收据到图书馆,开通临时校园卡借阅功能,便可使用图书馆。

4.离校时请还清所借图书,图书馆开具“进修教师停止图书馆借阅功能通知单”。

5.持“进修教师停止图书馆借阅功能通知单”及押金条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四、凡利用北京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服务的读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二层借阅大厅办理借证手续